在施工前,對耐火材料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,以保證質量和工期。
1、檢查入庫
1)異形磚逐塊檢查,合格品入庫。
2)磚垛堆放高度宜為:(不大于)
直形磚3m大數量異形磚2.5m小數量
異形磚和形狀特復雜的耐火磚1.5m
3)不合格耐火磚也分號另行堆放整齊。
4)耐火泥等要抽查其重量,記錄準確,標識清楚。
2、分大小號
1)以耐火磚的厚度(高度)為主,將蓄熱室墻和燃燒室的大數量磚號(共約6~7個)按厚度分為兩類,標明大小,分垛堆放。
2) 在耐火磚訂貨時,力爭把厚度標準改為+1、-2,長度為+2、-3這樣,就可取消了按厚度分大、中、小號的工作。否則就力爭大公差磚越少越好,以減少加工量,但負公差磚也不能過多,否則砌體的灰縫和標高就難以保證。
3、耐火磚抽檢
1)按需要對磚的主要尺寸進行量尺,隨機抽查,以了解磚公差的分布情況。抽查數量依據磚量大小約為3%~10%。
2)抽查要精確,要做好記錄和分析。
4、耐火磚加工
1)一般耐火磚加工廠設在磚庫的附近,加工廠要具備防雨和排水功能。廠內配置一臺切磚機及除塵設備。
2)根據磚抽查和預砌結果,確定加工磚方案,各部位的磚的加工工作應在該部位砌筑開始前完成。
3) 設計規定的切磚提前進行。
4)凡需要加工的磚必須由技術人員按照施工圖經過計算畫出加工草圖,草圖上應該注明原磚號、新編磚號、材質、尺寸、數量、使用部位及其他要求。
5)加工時要按照草圖在磚上畫出加工線,經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切割。加工后磚的尺寸誤差應控制在2mm以內。
6)加工好的磚應標上新編磚號,交材料員登記并分別碼入庫房的指定位置待用。